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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煤一局参加“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

发布时间:2014-12-08 发布人:法律事务部

  

    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宪法规定的是国家的根本制度,规定了社会制度和国家制度的基本原则,规定了我国的社会制度、国家制度、国家机构、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等。为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经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从2014年起每年的124日设定为国家宪法日。

  124日,中煤一局法律事务部、党办组织所属一一九队、一二九队、丰华公司、子弟学校等8家在邯单位共18名工作人员走上街头,参加了主题为“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的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

  工作人员在街头悬挂了“弘扬宪法精神,建设法治中国”的宣传横幅,发放相关法治宣传材料;子弟学校附属“金色摇篮”幼儿园还制作了依法办园,保护未成年人安全的展板、宣传页向路人宣传。

    在活动中,中煤一局的参加活动的工作人员既向社会大众进行了一次普法教育,弘扬了宪法精神,同时也向社会大众宣传了“金色摇篮”幼儿园,提升“金色摇篮”幼儿园的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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