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5-16 11:11:47 发布人:王胜娟 孔庆虎
近日,勘查院承接的《冀中能源峰峰矿区大社矿煤炭资源储量核实报告》通过了国土资源部的评审备案,顺利完成了成果资料汇交。
大社矿属原煤炭部较早开发的矿井,1953年进行井田普查工作,1958年开始建井,由于井田边界经历多次历史调整,各勘查阶段地质工作与成果分散在多个邻近井田,故未形成一套全区完整的勘探报告与建井地质报告。大社矿所涉及的以往地质资料形成年代较早、时间跨度较大,导致各阶段勘查历史与勘查成果不清。同时因为各类地质资料评价标准与现今不一致,使得保存至今的老旧地质资料,难以辨识与理解。以往地质资料留存与利用不全的诸多问题,造成此次储量核实巨大的工作量,给报告编制带来极大的困难。
本次报告编制累计投入技术人员15名,工作历时近10个月,系统收集了周边各井田以往地质勘查与生产阶段各项资料,开展了必要的测量与取样化验等工作。累计核实以往施工的180个钻孔资料,理清了以往勘查历史与各勘查阶段的勘查成果。重新评价煤层及煤类煤质特征,核实各项开采技术条件及采后变化。估算煤炭和煤层气资源储量,客观评价煤炭开采的经济意义。
此次报告共提交文字报告200余页,附表21件300余页,附件12件100余页,图纸43件;提交煤炭保有资源储量15866.3万吨,累计查明资源储量23833.3万吨,另有高硫煤资源量1748.3万吨。提交煤层气潜在资源量15.21亿立方米。
本次核实形成了该矿建矿半个多世纪以来首个内容齐全的勘探程度地质报告,为采矿权延续与煤炭开发提供了重要依据,同时也为现形势下陈旧地质资料的再次利用及老矿区地质工作提供了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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