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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出台系列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6-09-22 11:22:56 发布人:王 东

  日前,我局连续出台了《第一勘探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中煤地一局发财务〔2016〕121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招标管理暂行办法》(中煤地一局发经营〔2016〕127号)、《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中煤地一局发经营〔2016〕128号)。此系列办法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总局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定的。系列办法的出台贯彻落实了我局“十三五”发展规划,是提升风险管控努力与水平、提升合规管理与依法治企能力、抓好降本增效增收节支工作的有效措施。
  《第一勘探局大额资金使用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使用的范围。大额资金使用实行年度预算和月度资金计划管理。大额资金使用需要报经上级主管单位审核批准的运作项目应当取得有关批复文件。大额资金使用实行领导集体研究决策。大额资金使用实行授权审批制,并规定了具体审批权限。办法规定了大额资金使用的审批程序、监督及责任追究。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招标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管理机构和职责、招标范围和方式、招标信息发布、开标和评标、定标和中标、评标专家库、监督与纪律责任。
  《中国煤炭地质总局第一勘探局物资采购管理暂行办法》对机构与职责、采购计划、采购实施、供应商管理、质量管理、监督与责任做出了规定。
  系列管理暂行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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